根据《上海师范大学中因法学教育奖学金评审办法》,经个人申请、中因法学教育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拟认定以下同学荣获中因法学教育奖学金:
“因法便民”奖:
220153302陈斐
220153313李缘
220153323金淑婷
220153325杨梓
232503274黄章恒
242200835刘维智
242200860叶道乘
“贵因守中”奖:
232200874王佳怡
232200890姚茂
232503275惠畅
242200857汪铭洋
242503251黄丽婷
为保证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加强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民主监督,特此将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五天(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评选委员会观察员刘振宇老师反映。
获奖学生须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即6月14日前),撰写《感谢信》(附件一)、《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评价表》(附件二)并手写签名,向捐资方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表示感谢,上报奖学金使用预算情况。逾期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该学生的奖励资格。感谢信、评价表和申请书三份材料的纸质版一并交给评选委员会观察员刘振宇老师。
同时,获奖学生另需填写:(1)支付凭证中的姓名、签名、联系电话和证件号码,和(2)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批量转账上传文件。并将两份文件,在6月15日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其中,签名使用电子签名。
上海师范大学中因法学教育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完场足球赛果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一:
感谢信.doc
附件二: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评价表(获奖人).docx
附件四: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网银批量转账上传文件(中因).xls



